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我们公司行政和人事是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一个经理,一个行政专员,一个人事专员总共3个人,现在行政专员要休产假,公司决定她的工作由经理和人事专员来共同兼任。但人事专员觉得她本身的工作就比较多,而且劳动合同中定义的工作内容一栏填写的是人事,她不接受,请问大家她说的有道理吗?人事专员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一周工作5天。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人事专员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中是不对的。行政专员岗位由人事经理和人事专员兼任,行政专员休的是临时产假,不是离职,对于人事专员来讲是临时兼任,不是工作岗位的调整,这和劳动合同是不冲突的,人事专员岗位没变,只是工作内容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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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那就说只是她的工作量增加了。但如果她拒不服从这个安排,有什么结果呢?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员工的岗位职责里一般都有一条: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她要是不执行公司的工作安排,可按公司规章处理.不过公司可以考虑工作量增加了,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比较合理,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这只是暂时兼任的工作吧。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拒不服从也只是公司制度所约束的范围,和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回复: 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工作岗位没有变化,但工作量增加。人事专员拒绝并没有错,但得看看她的工作量是不是已经很饱和,若已很饱和她是可以拒绝的。若不饱和给她增加工作量也是正常的。我觉得最主要的是要和她好好沟通。当然,若给别人增加工作量了最好能给予补助或加薪。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的内容还需要斟酌啊哈哈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中国移动集团,省相关负责人通讯录.rar (9k) [删除]回复:这属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吗?
告诉她部门经理在公司呆的时间不会很长,趁此机会她可以锻炼一下,以备今后的职务提升。不用给什么经济补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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