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 发表于 2008-9-17 10:05:00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公司一员工06年9月入职,06年与07年分别签字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08年9月合同期满,因其部门经理犹豫不定,决定不了是否继续续签合同,所以导致合同期满后2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如此情况,企业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合同期满后员工有意续签,有记录,同时在公司通知其前仍在公司工作。

amender 发表于 2008-9-17 10:18:00

回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我认为企业应支付不少于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西溪梵音 发表于 2008-9-17 10:49:00

回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根据本案例: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果劳动者放弃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要求公司补偿6个月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zylove 发表于 2008-9-17 13:10:00

回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公司解雇员工,所以赔偿如下:
工作两年:赔偿2个月工资!
提前通知一个月的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或延迟一个月辞退!
另外有2周没有签合同:应按双倍工资结算!

共补偿3个半月工资就够了!

山风888 发表于 2008-9-18 10:09:00

回复: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原帖由 zylove 于 2008-9-17 13:10:00 发表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公司解雇员工,所以赔偿如下:
工作两年:赔偿2个月工资!
提前通知一个月的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或延迟一个月辞退!
另外有2周没有签合同:应按双倍工资结算!

共补偿3个半月工资就够了!

同意

精卫填海1175 发表于 2008-9-18 18:28:00

回复: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原帖由 西溪梵音 于 2008-9-17 10:49:00 发表
根据本案例: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果劳动者放弃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要求公司补偿6个月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

精卫填海1175 发表于 2008-9-18 18:34:00

回复 3F 西溪梵音 的帖子

请教!为什么是6个月经济补偿:O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的,经济补偿所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zzdlhr 发表于 2008-9-19 10:01:00

回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楼主所提的问题,因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该员工,应视为默认同意和该员工续签合同,此时如果该员工没有出现可以解决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员工同意解除合同,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但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期限是2008年1月1日,以前的要按照劳动法来执行。

西溪梵音 发表于 2008-9-19 11:00:00

回复: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问题

原帖由 zzdlhr 于 2008-9-19 10:01:00 发表
楼主所提的问题,因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该员工,应视为默认同意和该员工续签合同,此时如果该员工没有出现可以解决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员工同意解除合同,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但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期限是2008年1月1日,以前的要按照劳动法来执行。


该员工是06年9月入职,06年与07年分别签字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08年9月合同期满
如果该员工同意解除合同,则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来执行!



根据最新发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约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这补偿金还需要增加事实劳动期的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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