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ssie.Xu 发表于 2012-6-29 14:24:25
先给予培训并调换其他岗位,一定要有书面的东西。如果在换岗后依然不能胜任的就直接开除,不用赔钱的。lianxue 发表于 2012-6-30 17:51:14
现在已经走到此人非走不可的地步了吗?个人觉得作为HR,还是要双方面考虑问题。这个人当初被招进公司,是用人部门批复录用后才能进的。用人部门若后面在试用期觉得此人能力不行,也培养无望,那拿出合理的依据且跟HRD商量后,流程应先由用人部门直属上级与该人员先谈,然后人力资源部劝退面谈,这样合情合理。反之,若是用人部门的人才使用不当,只一味认定是该员工不合格,那这个难题就踢给HR,太不应该了。这样子也会娇惯了那些用人部门。所以HR一定要把人员的关口把控好,也免得日后招致更多麻烦。Zdj420 发表于 2012-6-30 22:29:58
分别跟用人部门和不合格员工谈,一定要客观详细的了解情况28775899 发表于 2012-7-2 17:27:40
{:5_257:}好像都说的有道理。。。可是处理起来,确实挺麻烦leaf5555 发表于 2012-7-2 21:55:51
同意8楼意见,要打要骂,还要哄阿宅来了 发表于 2012-7-12 16:42:15
个人认为:公司如果是真的进行试用期考核的(各相关支撑依据都齐全的),可开门见山的说,态度要坚决,不能乱给员工假期望ycdbkun 发表于 2012-7-13 17:17:01
合格不合格,平时用人部门就应该及时找遍其谈话,让其有绩效改进的机会,否则,一下子推给人力资源部门,那要是员工问“你们人力资源部对我的工作了解吗?”,你们怎么回答。所以,先请用人部门相关主管解释不合格的理由或者出具书面的材料来说明。sherryPY 发表于 2012-7-13 17:28:01
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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