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的有关赔偿问题!
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而前单位向本公司索偿,那一般情况下,本公司要支付多少比例的赔偿呢?有无有关文件规定或说明?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我想请教大家几个问题:
1、公司一般也要求员工,提供前单位的离职证明,但有些员工确实是没有,那怎么办?
2、我见过有些单位,在员工入职简历表上注明,“本人已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任何责任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由此产生的赔偿。”并要求其签名证明。这样的做法有法律效力吗?
3、大家如何有效处理此类问题?
谢谢大家!
回复: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的有关赔偿问题!
:) 赔偿标准要看他与前单位签订的合同上怎么写的了,你们公司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回复: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的有关赔偿问题!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比较麻烦!回复: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的有关赔偿问题!
还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以后录用专业人才的时候一定要有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书了回复:如录用到未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的有关赔偿问题!
1、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经过审查认为确实存在风险的,就别录用。2、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此效力只存在于单位与劳动者之前,并不能免除对原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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