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feier 发表于 2008-9-23 13:15:00

过试用期公司不签合同的问题

当时谈好过了试用期公司是直接签合同,现在一直没有签,这样的情况,按照劳动法如果员工自己辞职是否公司要有一定的补偿?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后公司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里其中还包括没有和员工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吗?)

zhangq8161 发表于 2008-9-23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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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bs1990 发表于 2008-9-23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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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受教:D

rongfeier 发表于 2008-9-23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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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是否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zhangq8161 发表于 2008-9-23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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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是必须的,如果一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一年多的话,其中11个月是赔偿双倍工资,1年后的按工作年限折算成N+1个月的工资赔偿

我是蓝色的 发表于 2008-9-24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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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帖子,楼主的说的很好

蕭寒 发表于 2008-9-24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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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zylove 发表于 2008-9-24 1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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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想弄清楚一个问题:是公司不与你签合同还是你不原因和公司签合同?
如果是公司不和你签,即时你自己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公司也应该赔偿你,具体赔偿应该是,付至当签之日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双倍工资,当然这时就没有提前通知一个月的赔偿金了!
如果是公司不和你签又辞退你,除了上述赔偿外应该还有一个月工作的赔偿金!

单如果是你自己不愿意和公司签合同,那你不会得到任何赔偿,除了你自己个人报酬外!

jump 发表于 2008-9-27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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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书面通知过你要签合同,你没有签订,主责就在你。
但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签合同,不能转正之后签订,试用期应包含在正式劳动合同内一起约定的。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说明辞职原因。

greenheart 发表于 2008-10-5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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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非法用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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