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然而至 发表于 2008-10-20 11:55:00

请问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规章如何向劳动者说明?

虽然劳动法有它一些列的政策,但正真能完全做到的企业不多,特别是私企。比如劳动时间一周超过44小时啦,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工资80%啦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追究起来应该怎么处理呢?请教。。

angellei126 发表于 2008-10-20 15:59:00

回复:请问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规章如何向劳动者说明?

双方私下协商。现在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加侧重与加强了,遇到不合法的地方,只能尽量改善,实在改善起来有困难的就只能和劳动者进行协商或是做一定让步了。否则如果劳动者申请法律仲裁,企业永远是更加得不偿失。

zhangmeimei 发表于 2008-10-22 13:07:00

回复:请问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规章如何向劳动者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不存在给补偿金的问题。
2、根据第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关键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员工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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