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免费公开课
www.rlzygls.com《相关劳动法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之实操》公开课
【课程背景及预期目标】
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与《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
《实施条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服务期、新旧法律过渡等诸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从业人员,关注的不仅仅是新法的出台,更是法律法规条文如何运用于招聘、薪酬、考核与培训之中,
在本次课程中,您将在【操作】、【解释】与【依据】三个方面获得收益,让您不仅明白如何操作,还知晓为什么这样操作,这样操作的理由与法律依据。
请打开附件并双击图标“课程内容举例.doc”查看课程内容举例。此课程全为实践精华,信息量极大,请带好纸笔以便记录,并在听课前一晚保持充足睡眠。
【讲师介绍】 JASON 老师
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中大职业培训学院副院长、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人力资源管理顾问,10年外企人事总监从业经验,
曾在某省政府部门担任处长。中山大学MBA,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
【主办机构】 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适合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法务部相关人员,对人力资源管理有兴趣者,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 020-84112155(普通话,英语)
020-84113006(粤语,英语,普通话)
020-84113711(粤语,普通话)
【联系传真】 020-84112248 【联 系 人】 陈老师 李老师 林老师
✿ 报 ✿ 名 ✿ 回 ✿ 执 ✿
(初定,如有变化将及时另行通知)
课程相关注意事项
□ 时间与地点:10月18日14:00-17:00,中山大学校内,我们会提前以电邮或短信通知具体位置
□ 符合如下条件者免费:
①
已经报名参加2008年11月23日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考试的人员,请凭缴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入场;
②
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
□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在入场时缴纳50.00元/人
□ 请提前预约,预约方式: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本报名回执发到如下电子邮箱:rlzygls@gmail.com,收到您的预约后会自动回复您。
□ 前50名预约报名者将可获得讲义打印版,在入场时发放。以下信息中,红字部分为必填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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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缴纳现金(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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