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lulu 发表于 2008-11-13 15:49:00

大家一起討論下啊..謝謝

各位同行, 我公司現在深圳,有一問題想和大家共同討論一下,我公司的薪資架構為底薪+職務+其它獎金(每月都有)的組成方式,因此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就應該是三樣全部相加.而現在有人提出建議說將其它獎金改為加班獎金,也就是說員工加不加班都有的.這樣的話,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否就可以改為底薪+職務即可?合法嗎?以上請大家談談自己的看法.謝謝了啊!:D

Joskey 发表于 2008-11-14 08:56:00

回复:大家一起討論下啊..謝謝

不明白,为什么加不加班都会有加班奖金呢?加班费和加班奖金是怎么回事?

chjizo 发表于 2008-11-14 18:58:00

回复:大家一起討論下啊..謝謝

不合法,应该是三项相加的和做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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