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579元
<DIV align=left><SPAN class=big1><B> 今天看了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出台《<SPAN class=big1><B>我市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里面竟然写着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65元,真能催啊?不知为什么政府部门要发布这些不实的消息?为了机关公务员调薪参考,还是收取残疾人就业基金提高,还是政府领导人面子问题,总之,那里面水分太多了。在天津一般企业工作,工人工资也就是1000-2000元,管理岗1500-3500,经理级别也就是3500-7000元。现在很多政府统计数据来源出路很大,每个月填写的统计报表随意性太大,只要提交上去就可以了。这些数据真的包括了外企、民营、私企了吗?我看只是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而已。</B></SPAN></DIV></B></SPAN><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big1><B></B></SPAN> </DIV>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big1><B>我市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出台</B></SPAN><BR></DIV>
<P>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就2008年度本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下发了《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2009年度各项相关待遇标准。<BR> 《通知》确定了2008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200元,增幅为16.9%,月平均工资为2600元,日平均工资为119.5元,小时平均工资为14.9元。2008年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579元,增幅为19%,月平均工资为3465元。2008年本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990元,增幅为15.7%,月平均工资为2416元。<BR> 《通知》要求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依据本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相关待遇,按2600元和3465元为基数计算。<BR> 《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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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明白计算方法回复:天津市200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579元
统计外企、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而不统计民企等,这就是统计方法。回复:天津市200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579元
真的很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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