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nfeng987 发表于 2009-2-9 20:43:00

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需单位派遣劳动者。

那如果公司是集团性质,人员总部招,再分到下面公司的话。不就与这条相违背??

看看楼下 发表于 2009-2-9 23:28: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 henh:D

sx_vincent 发表于 2009-2-10 01:18: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你的集团公司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

124落儿 发表于 2009-2-10 05:32: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我的理解是不能用你们公司的法人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将人派遣到你单位工作

124落儿 发表于 2009-2-10 05:33: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或者公司注入资金注册劳务公司,隶属于同一集团,然后将人员派遣至本集团

瑞月 发表于 2009-2-10 15:40: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总部找人派到分公司不是劳务派遣的吧。

3365 发表于 2009-6-1 09:44:00

回复: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只是工作地点变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如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