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辞职时向公司要一份“解除合同证明书”,个人拿着,给是不给
我公司有一个技术部长要辞职了,离开的时候要一份“解除合同证明书”,个人拿着。我们公司对员工辞职时的“解除合同证明书”只开三份,社保部门一份、公司一份、个人的那份由劳动部门存到其档案里了。现在这个前技术部长要求公司再给他个人一份,因公司用章很严格,我感觉有些为难,各位,我给开还是不给开?为防止潜在风险(比如他到竞争对手那里干),是不是该向老板请示?回复:员工要辞职,挂在公司集体户上的户口怎么办
最好是将员工的户口放在人才中心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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