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怎样可以做到约定更长时间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约定有明确的界定,查查就OK了,谁说了都没用。但如果不遵守法规,就另当别论了。回复: 怎样可以做到约定更长时间的试用期?
<P> 原帖由 <B>folla</B> 于 2009-4-7 16:55:00 发表<BR>因为有个前500强企业的人力总监拍板说可以做到一年合同也可以约定半年试用期的。所以非常好奇,查了相关法律也做不到啊 </P><P> </P>
<P>他说的应该就是实习期6个月。</P>
回复:怎样可以做到约定更长时间的试用期?
一切依法,不就好了?回复:怎样可以做到约定更长时间的试用期?
约定这么长时间的试用期,目的是什么啊?如果是要考察工作能力,应该不用这么长的时间。 这还是世界500强的人力总监呐?!水平和人品都太差 劳动合同期限不要太短,个人建议,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最好为三年,因为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为6个月 day day up! 发表于 2009-4-7 14: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这样是不合法的,首先实习也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试用期是根据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
未毕业学生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LZ所说的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的话,即便要延长试用期最多也就2个月。 folla 发表于 2009-4-7 1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有个前500强企业的人力总监拍板说可以做到一年合同也可以约定半年试用期的。所以非常好奇,查了相关法 ...
你相信500强企业的人力总监还是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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