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mieding 发表于 2009-4-8 17:29:00

朋友的公司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要他了,该怎么办?

    我朋友现在在上海的一家物流公司上班,他的公司所在地是在青岛,属于青岛公司员工,上海这边的办公室是问其兄弟公司借的。他是去年10月份进入这家公司,公司的人事没有给他办理入职手续,就安排其在上海的办公室上班,实际上都没有配任何办公设备,没有电脑和桌子,只是让他在公司和上海这边的主管学习,主要原因就是上海这边的场地有限没办法安排。其次还有就是以后要在上海成立新公司,我朋友的工作要等新公司成立后才新设一个部门。人事一直以上海要成立新公司为由,不和我朋友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半年了,突然派了一个做销售经理过来,公司就把我朋友派给那个经理做助理,那个经理觉得我朋友没有他要的那个经验,要求总公司重新找个新人过来。公司的人事对我朋友说让他先在公司呆着,那边呢又要去找新的人选,其实就是要把我朋友耗着,让他主动离职。请问一下,在没有办理任何入职手续,没有工作证,没有工资条,,(发的工资也是打入我朋友自己的银行卡中,公司也没有给他办工资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朋友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这样做法就是想要员工主动离职,那么他就不用承担赔偿金了。现在就业形势这么严峻,这对我朋友来说太不利了。该怎么办呢?

和萨 发表于 2009-4-8 18:48:00

回复:朋友的公司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要他了,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出入证、工作证、服务证、会议通知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依法让其为你补缴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为你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所以可以申请仲裁,应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shermieding 发表于 2009-4-9 09:14:00

回复 2F 和萨 的帖子

谢谢你的解答。不过现在有遇到了一个新问题,朋友的公司提出和他签订合同,但是工资要降30%,到手就只有两千多了。哎,还是变相的迫使我朋友自动离开呀。请问还要不要签这份合同呢?

和萨 发表于 2009-4-9 19:57:00

回复:朋友的公司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要他了,该怎么办?

现在签定合同是补签,你朋友可以申请仲裁,因用工一年内不签订相关的协议就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工资没有理由啊,必须协商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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