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P>有一员工2月份合同到期,3月10日公司通知合同不续签,员工虽有异议,但是没太大的反应。</P><P> </P>
<P>之后在财务结算的时候出现问题,员工提出公司曾答应的全勤奖没有给,财务与老板沟通,老板不给。于是一直拖到现在,员工也没有签离职申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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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单方面提出自3月10日起辞退该员工,请问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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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之前员工修车垫付的钱,员工要求先给,财务要求签完离职申请一次结算,请问哪个是合理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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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P>企业有如下违法现象:<BR>1、劳动合同到期,没有事先通知劳动者。<BR>2、合同2月份到期,企业3月份才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BR>3、公司单方面提出自3月10日起辞退该员工,但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就属于非法辞工,要给予两倍工资的赔偿金。另外,因非法辞工,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负有赔偿责任。<BR>4、单位有克扣工资的嫌疑。</P><P> </P>
<P>另外,由于企业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终止,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要求补签合同,企业也只得无条件补签。详见劳动合同法48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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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操作不合理哦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没在合同到期之前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合同过期才通知对方,属违法解除.如果员工申请仲裁,公司是要负赔偿责任的.象全勤奖,如果在公司员工手册中有明文规定是要给付员工的;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可以先不给付.
现在这种情况最好与员工协商解除,不要一味强势,否则会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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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员工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员工只有被动接受,如果有懂法的员工呢,情况就会不一样了。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这样的事,我看多数是出现在中小型私企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我觉得可以先给该员工寄一封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续签,那么就视同为该员工自己放弃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公司部给续签。在法律程序上先操作起来,再看接下来会怎么样的。回复: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有错在先,应该兑换你的承诺,垫付的修车费还是给了吧,不然,员工真正的按照程序办事,公司的损失更加巨大。回复: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P>建议,答应全勤奖给员工,让其签署“个人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声明”,然后办理离职。</P><P>全勤奖、工作及报销在办理完离职后一次给付清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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