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树林子 发表于 2009-4-28 16:17:00

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计划与学历低、岗位不重要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理

<P>学历中专及以下,岗位为辅助性的,这类人员在老企业中很多。</P>
<P>然后企业将某个部门全部人员分成多个岗位,并对该部门全员进行内部招聘,但所有岗位编制人数总和要小于原总人数。也就是必然有人要下岗,而且企业要按照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P>
<P>&nbsp;</P>
<P>哪位大虾给指点一下,这样是否合法?</P>

moonduke 发表于 2009-4-28 16:26:00

回复: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计划与学历低、岗位不重要人员解除劳动合

只要流程、相关证据齐备,就合法。只是不合情而已

yyy123456 发表于 2009-4-28 16:28:00

回复: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计划与学历低、岗位不重要人员解除劳动合

只要流程、相关证据齐备,就合法。只是不合情而已(QqqBo-Bgt;nbbs.chinahrd.netgt;50:quot;kc0h)

小辰 发表于 2009-4-28 21:52:00

回复: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计划与学历低、岗位不重要人员解除劳动合

证据充分,解除是没有问题。但涉及合同违约的经济赔偿问题!

ringlet 发表于 2009-4-29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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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按照合法程序公布制度及流程,并且约束了不胜任岗位的明确表现形式,就可以解除。

鸣天 发表于 2009-4-29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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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入厂时给员工出示过岗位职责书并有员工不胜任岗位职责的证据吗?如果有,当然可以按"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但公司是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

不良资产 发表于 2009-4-29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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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难说
企业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合同要负有三次举证的责任
而且不胜任不是由一方说了算的,要事先制定岗位工作的具体标准,和不胜任工作的依据,并让员工明确。

小树林子 发表于 2009-4-29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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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内部招聘前,将岗位说明、任职资格都写明白。
但是有一个问题,所有的岗位都写上本科以上学历,这样学历低的都不能报名了。
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额的神啊 发表于 2009-4-29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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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说不符合岗位要求,那需要用人单位给相关人员调岗,如仍不胜任,则另当别论吧。

额的神啊 发表于 2009-4-29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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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说不符合岗位要求,那需要用人单位给相关人员调岗,如仍不胜任,则另当别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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