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米1 发表于 2009-4-29 14:49:00

补偿金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

<P>补偿金中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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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各位:如果员工合同到期我们准备不给予续签,该员工是2007年5月10日入职的,合同是2009年6月10日到期,如果不给予继签,根据劳动合同法我们应给予2个月工资为补偿金+一个月工资为代通知金。</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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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请问如果该员工08年4月10至08年9月10日这期间请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为社保生律津贴每月670元,在公司的工资停发。</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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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去年在公司的工资只发了7个月的工资加上5个月670元生育津贴、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也是打了打扣因为没有上满一年,所以只发了去年实际总收的平均值(7个月工资+5个月670元)/12。</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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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请问该员工现在要如何给她算补偿金?</P>

minslient 发表于 2009-4-29 16:01:00

回复:补偿金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

我怎么看的晕头转向的。

发表于 2009-4-30 16:05:00

回复:补偿金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

不太明白啊。

hhl888 发表于 2009-5-6 15:29:00

回复:补偿金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前7个月的平均工资来作为基数计算,因为后面5个月的津贴不能作为工资性收入,

过往行者 发表于 2009-6-18 17:24:00

回复:补偿金如遇产假,则要如何计算?

楼上的说错了,津贴实际上就相当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性收入。
这里有个问题,不知楼主是哪个城市的,生育生活津贴应该是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应该是个人的月工资,如果基数不足,应该由公司在产假期间发放工资差额补足,严格说,你们的做法已经不合法了。
产假是合法的带薪假,只不过转由社保中心发津贴了,我觉得在计算补偿金时应该将产假期间的待遇也算进去。
不过你的补偿金可以只给1个半月,因为合同到期终止补偿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之前的是可以不用补偿。
但你得确定她的哺乳期已经结束。

yanpeihong 发表于 2009-6-23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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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就等她小孩1岁再辞吧!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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