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臉 发表于 2009-5-21 14:38:00

关于员工非因在患病完全喪失劳动能力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职员在公司服务15年多,在职期间患有乳腺癌,按国家规定已给18个月医疗期(大约今年7月初满),现员工已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该员工完全喪劳动能力.
该员工现在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需要给该员工什么补偿吗?公司应该怎么处理这类事情?
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

HR蓉蓉 发表于 2009-5-21 15:14:00

回复:关于员工非因在患病完全喪失劳动能力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员工所得的病是否与公司环境有密切关系?是否为职业病?

春天的灰兔 发表于 2009-5-27 12:37:00

回复:关于员工非因在患病完全喪失劳动能力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是职业病的话,应该可以批准她离职,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即可。

qdxayly 发表于 2009-5-29 12:03:00

回复:关于员工非因在患病完全喪失劳动能力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非职业病,公司给予12个月经济补偿金,外加12个月医疗补助(一般疾病给6个月,患绝症外加10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员工非因在患病完全喪失劳动能力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