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nin 发表于 2009-6-10 11:04:00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流程问题

<P>请问各位</P>
<P>有4个问题不是很明白</P>
<P>公司由于拖欠工资,各种补助以及社保,如果提出解除合同。</P>
<P>1: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算)【或者还有其它我没有提到的赔偿,补偿方式】</P>
<P>2:针对赔偿金 是否是2倍?另外赔偿金是未支付部分的2倍 还是支付总和的2倍&nbsp;&nbsp; 比如工资5000&nbsp; 只支付了3000&nbsp;&nbsp; 那赔偿金应该是2000*2&nbsp; 还是5000*2&nbsp;&nbsp;&nbsp;&nbsp; 另外我听说有10倍的说法?</P>
<P>3:针对社保部分,应该怎么操作来争取赔偿呢。只能让公司补交不足部分吗?</P>
<P>4:关于公积金问题,公司一直没有购买,但我打电话到我们当地(成都)的管理中心问了,说从99年开始就是必须购买的,不买可以到他们那儿投诉,但好像对公积金投诉的比较少,应该怎么操作成功率才高呢?HR说是有能力才买,我想只是一个说辞</P>
<P>&nbsp;</P>
<P>请各位好心人为弱势群体帮忙</P>

krinin 发表于 2009-6-10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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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人知道吗

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09-6-11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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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赔偿金问题分两种情况:
   (1)公司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员工动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赔偿金一说,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社保、经济补偿金,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法院寻求帮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或法院发出支付令,逾期不支付的,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依据及支付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09-6-11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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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我所知最快的解决办法是向当地的社保征稽局的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公司只需补缴不足部分。有一点需要注意: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的困难企业社保可以缓缴6个月,不知道您所在的企业是否已经申报。如果已经通过当地劳动部门的审批,那么企业不存在拖欠一说。
4、公积金在有些地方是属于企业福利范畴的,有些地方是属于强制险种(如浙江)。如果是属于企业福利范畴,那么企业效益好就有,效益不好就没有,基本上由企业说了算。如果您咨询过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直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至于您所说的成功率的问题,万事皆无绝对,更何况我们都处于关系社会中,您看呢?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09-6-11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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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回答了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我来回答下社保的问题:
1、社保一般都是要求单位补缴,赔偿不会到你口袋。
2、公积金问题劳动行政部门不会受理,只能去公积金投诉,由公积金中心来处理。钱不会到你口袋。

另外,关于工资拖欠,一般我们认为:
1、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应得工资和实得工资。
2、要有证据证明单位是恶意拖欠,而不是计算失误或者其他客观原因。

krinin 发表于 2009-6-11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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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骑猪嗷嗷飞 和 蹲着玩尿泥 两位
关于
1、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应得工资和实得工资。(我们的工资明细是发到邮箱里的,另外我到银行把工资卡的存取记录打印出来可以吗?)
2、要有证据证明单位是恶意拖欠,而不是计算失误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一般来说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是恶意拖欠呢?2个月没有发一分钱工资给我算恶意吗?)

cowboykiki 发表于 2009-6-11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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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能要到解除合同补偿金和拖欠工资的125%,社保由社保稽核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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