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236 发表于 2009-6-16 11:20:00

撤销分公司后员工的补偿问题

<P>我司在外地一家分公司因亏损严重,已决定撤销,对员工的补偿如何办理?</P>
<P>员工的合同都是和此分公司签订的:</P>
<P>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被撤销的,劳动合同终止,给予每人1.5个月工资(08年1月1日后的司龄)。</P>
<P>2.按照解除的办理,自员工入职开始计算补偿金。</P>
<P>&nbsp;</P>
<P>请高人给予权威解答。</P>

lucky236 发表于 2009-6-16 1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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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有人能解答。

不良资产 发表于 2009-6-16 1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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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缺失劳动关系主体资格时,应按合同终止处理.
给08.1.1起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44条(5)

lucky236 发表于 2009-6-16 1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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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

ywen1983 发表于 2009-6-16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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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前的也要

lucky236 发表于 2009-6-18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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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有什么参考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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