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f123 发表于 2009-8-28 21:52:00

公司以严重违纪与我(孕妇)解除试用期合同

我是一名孕妇。怀孕四个月,现在我离转正时间还有两天,在之前几个月中公司一直招不到人。直到两天前招聘到一名。公司马上就以我严重违纪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擅自转移公司的废弃物,将公司明确指令送废弃物处理中心的报废物品交清洁工带出公司家用,严重失职。缺乏承担专业工作的原则性,不适合公司岗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事实上我问过公司的老员工他们说公司没有明确有废物处理中心,而且现在的废物只是三年来公司用过的一些横幅。根本没有回收的意义。而且我当时有请示上级问过怎么处理这些横幅。是领导叫我处理。他没有明确叫我送那里去。而且清洁工拿走也不是我叫她拿的 。现在公司就以这样的理由开出我。我觉得公司这样处理的非常不合理。希望有人能帮我写写我这份劳动仲裁,我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的权益。

zliyun 发表于 2009-8-29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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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看公司制度的合法性:首先看公司制度的定制流程是否合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合法看公司制度中是否明确这个违规项目了,是否定界为严重违反的程度。如果都没有,那辞退就是不合法的,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而且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能被辞退的。

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发表于 2009-8-30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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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或者规定内容程序违法,公司的行为即是违法辞退;

2、如你所述,废弃物被清洁工取走不是你许可或者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一点对你也很有利。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09-8-31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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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请律师代理你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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