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停工留薪期的结束?
<P>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这期间企业需要支付原工资待遇。<BR>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以什么为判定依据?如何判定停工留薪期的结束?</P><BR><P>我的看法:<BR>1、医疗单位对其病症治疗期的预测,证据是医保定点医院或机构开具的病假或病历条中关于治疗期限的预测。<BR>2、伤残鉴定机构对其鉴定的受理代表停工留薪期的结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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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对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没有详细的解释,因此,各个地方的处理是不一样的,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试行办法》第3条中规定: “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停止工作的休假证明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这里,是由单位来确定。当然,在深圳,停工留薪期是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来认定,因此,在深圳,认定停工留薪期只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上具体的时间记载就好,这个时间,大多数是在受理伤残鉴定申请之前就结束了,因为,没结束的,根本不会受理伤残鉴定申请。
另外,停工留薪期最长应该是24个月,因为还可以延长最长12个月,12+12=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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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回复:如何判断停工留薪期的结束?
2楼的很详细了。我就不说了。回复:如何判断停工留薪期的结束?
我最近就碰到这个问题了,一个员工工伤,脚部骨折,目前已经出院4个月,现脚部植入钢板,他现在就是每个月拿过来一张治疗他的医院的病假单,我在想是不是就凭这个医院的病假单的长短来判断他的停工留薪期呢?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医院认为他恢复了,没必要开病假单了,这个时候他的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单位可以要求他来上班了。而劳动局的说法是要等他把钢板从脚里拿出来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最起码要等到明年了。
所以如果我在想如果他病假单开不出了,但钢板却还没拿出来,这段时间算不算停工留薪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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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该以钢板取出为准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开始来判断停工留薪期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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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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