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P>某企业由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予与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P><P>其中一名员工2007年5月14日入司,2008年签订2年劳动合同为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如果现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但如果员工同意解除的情况下,请问该企业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等该如何计算?</P>
<P>请各位赐教</P>
回复 1F 雨音sun 的帖子
从07年开始算起:07年 1个月平均工资
08年 1个月平均工资
09年 工作未满1年,但超过半年的也按1年工龄算 1个月工资
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得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所以总共应该是4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也是可以跟员工协商打个折扣的,就看双方协商的结果。
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查了下新法,应该是按照2楼说的2倍支付: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不是协商吗?如果协商的话就按2楼说的给。谁也不会一开始就往多里说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如果对方一定要双倍怎么没办呢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请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之一。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协商解除补偿金就按N+1的,违法解除就按双倍的赔偿。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谢谢大家,通过大家的解释我明白了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学习下,谢谢回复: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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