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18 14:19:00

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女孩甲去<SPAN lang=EN-US>A公司应聘,符合录用条件,被A公司录取为正式员工,并办了入职手续和发放厂牌,经培训后当日上班。第一天上班无任何导异常。第二日上班时,女孩甲突然腹疼,A公司生产管理者起初并没有立即同意,因为有新员工上班不适应就装病不来的先例。经管理者当面了解后,同意甲的请假(离甲请假相隔了15分钟),并要求她出具医院的证明才能算病假。女孩甲去就近的医院就诊(是本地医保定点医院),医生做了B超及一些常规检查后,认为是胃痉挛,并开具了两天的病休证明。女孩甲在医院打完针后,回A公司工厂宿舍休息。休息了三个小时后,女孩甲又觉得腹疼难忍,于是,公司派车送到上午看病的医院,待其亲人到后才离开。结果,女孩甲在医院病情严重,其家属又将其又转院至当地中心医院,抢救医生告知,送来的晚了,最终还是没抢救过来,去逝了。女孩甲从发病到死亡,没超过12小时。</SPAN></SPAN></P><BR>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SPAN lang=EN-US>事发后,女孩甲的家属向公司索赔20万,原因是公司没及时给予请假,并且第二次腹疼时,没有把甲送到当地最大的中心医院,造成甲的病情耽误,而且甲是在工作时间发病,从发病到死亡只有12小时。</SPAN></SPAN></P><BR>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SPAN lang=EN-US>请问:家属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女孩甲是否能算是<FONT size=4>视同工伤</FONT>并享有工伤死亡的待遇?</SPAN></SPAN></P>

hefu 发表于 2009-12-18 14:50: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你所讲述情况符合第十五条(即视同工伤)规定情形,所以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
        家属的赔偿理由从道理和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从你的讲述来看,公司方并没有存在违背情理和法律的过失.但家属的赔偿要求从法律上和情理上能得到支持,毕竟人是在你公司工作期间死亡的,公司至少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上规定的赔偿数额,还有些道义上的付出.如果这名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公司赔偿的数额不会很多,如果没有参加则要公司全部承担了.

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18 17:16: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P>不等了,还是直接公布结果了,发这个案例的目的,是想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条文的理解上的偏差造成的误解。<BR><BR>由于公司是外企,所有处理全按流程来作。公司第一时间安抚家长,并告知,公司的意见是非因公死亡来处理。并且同时给家长一份工伤鉴定申请,鼓励他们去做签定,虽然她只上班一天,公司不可能买社保,但是一旦认定是视同工伤,公司将完全按工伤条例规定给予赔偿。同时,也告知她们,有异义可以请律师。 后来,公司办事人员陪同家长一起去劳动局工伤认定,认定人员只说了两点:一、因病死亡视同工伤是因病,要么是职业病,要么自身的病。二、非职业病而是自身病死亡,48小时抢救无效,也可视同工伤。 因此,按大多数人的理解,此人在12小时内死亡,完全可以算是视同工伤。 但是,做为HR大家忽略了专业人员及律师们常有的思维,“抢救无效”这4个字的份量很重。从生病到死亡,这个抢救过程是要连续的,而不能发生时间上的中断及地点上的转移(而女孩甲开了休假证明,从医院回宿舍又休息了3小时,时间中断、地点转移)。后来,家人不服,又去找律师,意见基本一致。 当时,自己也有点转不过弯来,非因工死亡才赔多少,一条命就这么没了? 后来,在《中国审判》杂志上,看到一篇类似的报到,经律师讲解分析整个过程,才理解什么是“抢救无效”,也才真正理解了律师角度和我们常人角度理解的差别。</P>
<P>&nbsp;</P>
<P>最后,公司处于人道主义,最终的赔偿高于非因工死亡。</P>

甄命天子 发表于 2009-12-18 17:32: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O 原来抢救无效还要强调连续性的啊 学习了

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18 17:46:00

回复: 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P> 原帖由 <B>甄命天子</B> 于 2009-12-18 17:32:00 发表<BR>:O 原来抢救无效还要强调连续性的啊 学习了 </P>
<P>&nbsp;</P>
<P>是啊,难以理解吧。律师说,抢救,是运用迅速及时的医疗手段,以挽救生命,而她第一次去做了B超及常规检查,打了针。最关键是她又回到宿舍休息了三个小时,如果她一直呆在医院,则算视同工伤的可能要大多了。</P>

cowboykiki 发表于 2009-12-19 17:48: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阿弥陀佛~~~~~单位最好主动申请认定工伤。

fengsu500 发表于 2009-12-21 17:09: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个人觉得有点难以理解,最好有“抢救”的司法解释才让人信服

Calin 发表于 2009-12-21 17:21: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很特别的一个案例!典型的非常规因素在案例中体现出来了,答案讲解对读者理解法律条文的思维启发很大。不过还是理解不了“时间中断”是怎么判断的,比如说“发病抢救-病情得到控制-稳定-住院观察-病情转恶-抢救无救”(48小时内)在同一家医院这种情况下呢?(或者本应该住院观察的医院却建议回家休养导致错失抢救时机呢?哎,脑子不清晰了,这倒底是工伤还是所谓的医疗事故啊,或者这两者可以分开鉴定?)
“地点转移”又怎样判定。如果此女第一次发病在第一家医院治疗观察,病情恶化后因家属主观意愿转院中途或转院后抢救无救呢?
(感觉今天下午的脑袋极度的一团酱糊!:yun )

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21 19:41: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是视同工伤的条件.。 比如说“发病抢救-病情得到控制-稳定-住院观察-病情转恶-抢救无救——包括转院的目的也是为了抢救生命。这个都应该工伤。所谓的时间上的中断及地点的转移,即发生与救治无关的。比如给了药打了针回家休息。这就不叫抢救了。在工伤认定时,无论认定机构及律师,都给出了不能视同工伤的结论。&nbsp;&nbsp;&nbsp;&nbsp; 我个人也觉得这个案例应算医疗事故(但医院死不承认,其家庭也没有精力和财力去打官司)

cielle 发表于 2009-12-22 11:50:00

回复:上班一天的员工因病死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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