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10-1-26 11:03:00

回复 4F mengwuming 的帖子

国企很多员工实施内退政策,这些员工在原公司还领着工资,缴纳社保,这种情况贵公司雇佣该员工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可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属于强制性的,任何企业和员工之间不缴纳社保的协议都是无效的,而且企业有扣缴义务,仲裁中此类协议不予认可。由于各地区之间的社保制度各有不同,以下方式供楼主参考:
    一、如果第一年该员工的社保是自己(以个人缴费方式)缴纳的,那么公司可以两种处理方式:1、与员工协商,对其进行补偿,补偿费用最高为该员工第一年的社保费用的总和,具体多少由协商确定,同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出具一份调解书;2、为该员工补缴第一年的费用,按缴费比例各自承担相应部分,让员工把个人部分交到公司。
    二、如果第一年该员工的社保是在其他公司缴纳的(例如:该员工是国企内退下来的),那么公司可以向该员工说明,公司与其是劳务关系,不能为其缴纳社保。公司一旦为其缴纳社保,该员工就构成双重劳动关系,违反国家现有相关法律法规。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1-26 16:01:00

回复:保险的问题~~

其实,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并未收到损失,无非是单位在第一年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钱让劳动者自己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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