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P>近日有劳动监察到公司,表示有一个人拿着合同说是我们公司员工,要求补缴合同期内(2002年—2003年)的社保,我们公司表示已经过了1年的诉讼期和2年的实体追溯期,而且我们公司没有此人任何资料,但劳动监察表示社保不存在1年的仲裁诉讼期和2年的实体追溯期,而且此人有合同就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请问:</P><P> </P>
<P>1、社保真的不存在1年的仲裁诉讼期和2年的实体追溯期吗?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P>
<P>2、因时间过长,公司确实无此人资料,当时的人事也均已离职,但员工手里有劳动合同,上面有公司章,那如果员工私刻公章,也说是劳动合同,那公司该怎么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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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人给我帮助啊!谢谢哪位高手给点意见和建议!回复: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建议你查看当地的社保政策和法规。如:深圳,只能补2年的养老保险,其他是不做处理的,当然,因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保,社保部门如何进行行政处罚,那是另一个事情,
社保问题,各地处理是有差异的,如:深圳,好象劳动监察是不管这一块的,你自己去社保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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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社保补交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单位确实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只要员工能证明劳动关系,你就必须为他补交社保,否则的话社保部门会查你们的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后患无穷啊。回复: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呵呵~~~《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里可没时效这一说哦!回复: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是什么险种都可以补吗?比如说:05年1月,入职,没有办社会保险。08年1月发生工伤。08年2月,员工去社保投诉。补工伤保险吗,补的话,那社保局收了我单位从05年1月至08年2月的工伤保险了,那是否对08年1月的工伤承担责任?回复: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其实北京补交也就是补交养老和失业保险回复: 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2002年的社保
<P> 原帖由 <B>安安的爸爸</B> 于 2010-1-26 16:35:00 发表<BR>是什么险种都可以补吗?比如说:05年1月,入职,没有办社会保险。08年1月发生工伤。08年2月,员工去社保投诉。补工伤保险吗,补的话,那社保局收了我单位从05年1月至08年2月的工伤保险了,那是否对08年1月的工伤承担责任?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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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们这儿社保补交也是没有时效之说,只要查出未缴事实就必须补缴.补缴只能补养老和失业这两项,工伤生育医疗是不能补的,所以不存在出了工伤后再补工伤险这一说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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