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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与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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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gu
发表于 2010-4-10 09:04:00
回复:案例请教:
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
从以上的顺序中可以看出直接-邮寄-公告
关于此点可咨询专业律师
ayls
发表于 2010-4-10 13:19:00
回复:案例请教:
楼上的各位强悍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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