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lsf
发表于 2010-6-28 14:37:09
确实中肯、实在!对我非常有帮助!
hrhehe
发表于 2010-6-28 15:51:39
LZ介绍的很专业
zhaoxue826
发表于 2010-6-28 15:55:44
我怎么看不到文章?
凌乱の邂逅
发表于 2010-6-29 00:00:47
顶了 新手受用
仙人掌开花
发表于 2010-6-29 11:25:55
确实很受用,谢谢……:D
zhjingping
发表于 2010-6-29 11:31:54
多谢分享
yurongqiang800
发表于 2010-6-29 12:29:25
谢谢分享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6-29 12:46:03
合法的前提是好的!怎么样技巧性的实施存在很大盲区!
比如,关于职业危害,进厂时你告诉人家,比如印刷这个岗位,你告诉人家做这个可能得血液疾病你看人家来不来,或者说,你想要别人来,除非你这个岗位的工资很高!
你说既要招到人,又要控制成本你怎么来处理!?
zhjingping
发表于 2010-6-29 12:58:55
试用期要符合法规,大部分HR都知道,但是有时候没办法完全按照法规进行
凌乱の邂逅
发表于 2010-6-30 20:02:37
学习了 谢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