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伤护理问题
我公司一职工发生工伤住院治疗,由其爱人护理,其爱人也是我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STRONG>生活不能自理</STRONG>的工伤职工在<STRONG>停工留薪期</STRONG>需护理的,由<STRONG>本单位负责</STRONG>”,我担心的是,如果不是其爱人护理,工伤职工一般不会要求单位一直去人护理,正是因为是其爱人护理,我担心护理期太长,影响工作,请教各位此种情形怎么处理?如果其住院时让其爱人护理,出院后要求其爱人上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回复:请教工伤护理问题
家人护理比较好!当然工资应该照发,护理期限问问医生吧!回复:请教工伤护理问题
护理本就该又单位解决吗,放宽松点比较好。回复:请教工伤护理问题
爱人护理比较好,其爱人工资可以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发放;回复:请教工伤护理问题
护理期限需要多长,这个不是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员工说了算,这个应该是医院根据医疗的实际需要说了才准吧。超出医院医嘱要求的护理期限,当然可以要求其爱人回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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