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徐某是一家生产型企业的员工,某日因搬运货物时不慎摔倒,赴医院检查后被确认为左臂骨折,医生建议徐某静养两个月。公司及时协助徐某办理了工伤认定和相关手续,徐某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两个月的停工留薪期结束,徐某却没有上班,其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BR> 一周之后,人事部根据公司 “连续五天旷工的,予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对徐某作出处分,并将处理决定分别邮寄到徐某本人及其父母的家庭住址。通知发出没几日,徐某便找到公司,声称自己正处于工伤医疗期,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否则将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BR> 那么,徐某的劳动合同能否因旷工而解除?公司是否应当向其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回复: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医生建议,静养两个月,两个月过后徐某必须来公司报到,或来公司请假,徐某都没有做,那人事部可以按旷工为由和徐某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徐某是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徐某是在职期间工伤,公司应该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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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而且你还要去社保给他办理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回复: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工伤是一定要处理的,办理工伤补偿金。矿工属于另外一回事了,依据公司制定处理就可以了回复: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人家在停工留薪期,单位解哪门子的除啊?回复: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可以开除一、虽然在工伤医疗期内但属严重违纪,可以开除;
二、单位要向工伤基金申请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注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月份为,伤残补助6个月,医疗补助6个月,就业补助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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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回复:公司必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受工伤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劳动者受工伤后又因违纪解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上述一次性待遇,法律未明确规定。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依法作出驳回劳动者在受工伤后又因违纪被用人单位解聘而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待遇的判决。王某原系某单位职工,2007年5月受工伤,并致10级伤残。王某出院后继续回原单位上班,期间的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2009年5月8日起,王某未向单位请假,也未到单位上班。当月15日,单位以王某连续旷工5天以上并在职工中造成极坏影响为由,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王某于当月20日签收了该决定书,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随后,王某将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万余元。
诉讼中,双方对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王某一次性待遇产生争议。王某认为自己系因工伤致残,不论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单位则认为,王某系因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单位解聘,单位不应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属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王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请求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的前提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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