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白天空 发表于 2010-6-10 17:21:00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P>想请教一下:</P>
<P>  如果员工09年5月6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09年11月6日转正.现公司要辞退他.想让他马上离职.是否需要支持一个月经济补尝金(入职一年支付一月工资)和一个月经济赔偿金(一个月提单通知解除合同).还是只需要支付1个月工资?</P>
<P>&nbsp;</P>
<P> </P>

josie1010 发表于 2010-6-10 17:28:00

回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员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6-10 19:04:00

回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合法解除是可以这样支付的,但非法的话就该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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