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同事工资写在合同上的是6000元/月,因为他想找工作,想让我开8000元/月的收入证明给他,是否可以开?我算了一下,加上他每个月的加班费,住房公基金,13月工资等也差不多有这个数,但我又怕到时他拿这个来和我说事,不知道应不应开给他,请各位指导一下,谢谢~~回复: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最好不要开....谁知道谁肚子里面在想些什么呢?
回复: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是多少就写多少,不要虚报:D回复: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是一个比较熟的同事,不开给他,他还很恼火。所以我以为是不是自己没有成人之美?但我又觉得好像不应该开。。。回复: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个人认为:开给员工的收入证明还是要按实际多少来开。
对方要求开8000元,因为他是为了找工作所需,且综合算起来也差不多,你可以建议收入证明还是按6000元开,他在找新工作可以按你的算法分析给新企业听,最后你可以表示,如果有需要你可以接受对方背景调查,证实这一块。
回复:是否应该开这样的收入证明给员工?
不能因为是熟人就丧失原则,要实事求是,将薪酬结构其他福利什么的跟他讲清楚。我们一般是根据完税证明来测算他原有薪酬水平的 不违背原则可以开,工资6000元+福利2000元=8000元这样证明写清楚并没有丧失原则。 本帖最后由 MM2010 于 2010-6-28 13:17 编辑楼上的说的有道理,不过当我这样开的时候,他本人说就想开收入是8000,不想写包括福利,因为他要去大城市找工作,所以要写高点,可以在那边找到更高的. 原則性問題 同意楼上的。
属于原则问题。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