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部分人员的原有福利,我们能做什么?
本帖最后由 鸣天 于 2010-6-28 14:33 编辑公司规定:未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非当月入职、离职者算全勤,给予全勤奖50元。以前,无须打卡的外面办事处人员只要没请假、旷工也照样给予全勤奖。现在,公司领导觉得,由于无法衡量不用打卡人员是否迟到、早退,因而必须取消不用打卡人员的全勤奖。这一决定一出来,立即引来很多不用打卡人员的议论:“公司也可以买打卡机让我们打啊。”而事实上,让外面办事处人员(包含业务员、客户服务人员等)打卡,是很不可行的。作为HR部门,该怎样协调处理好这件事呢? 1.全勤奖50元,数目不大,但一旦取消引起的反应可是够大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福利的激励作用消失了;
2.建议不要轻易取消全勤奖,而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况且,取消全勤奖属于工资结构的变动,不是领导一句话说取消就取消那么简单。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6-28 15:18 编辑
违背公平的原则,外出人员由于流动性导致不能打卡,是客观原因,如果仅仅以没有打卡为由取消他们的全勤奖实为不妥! 我在一些人力资源群里咨询了好多同行的意见,大部分人认为市场部人员确实不应该有全勤奖 换个名目发吧!不然全部取消! 1.用人单位有权利决定奖金是否发放。但应制定完善的奖金分配方案。
2.用人单位有权利取消或更改奖金的发放方案,但要经过合法的流程。 业务人员打卡这个不可能实现,要不就都取消,要不就都加上。 公平为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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