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原则上是不实行考勤的,那也就是不知道其休了多长时间的假期,所以也无法判断其年假是否休完,所以法定年假未休完的补偿如何操作?有还是没有?如果有,那如何核定其还剩余多少天需要补偿的? 很简单,合同约定工资含就可以了啊!我想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是高管,就是高薪吧! 带薪年休假和不定时工时制是两个概念
年假和工龄相关
特殊工时制和特定岗位相关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其带薪年休假和其他工时制员工一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日常工作时间的不定时,和年假是两回事。同意楼上皮皮。 来过,学习了{:3_52:} 不定时工时制和年假是2个概念
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在正常工作日员工自行安排工作时间。无加班问题。而年休假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所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也有休年休假的权利。故企业应保留该员工申请年休的记录,未休的也要及时提醒安排年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学习!!!
学习了{:3_48:}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工作日的起点、终点和连续性不确定的工时制度,适用于高管、长途运输等岗位人员;年休假的休息是需要员工申请后单位审批的,单位直接安排每年的一段时间作为该员工的年休假休息就行了,单位已安排员工不休那就是他的事了,单位无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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