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inHR
发表于 2010-7-5 10:00:05
赞成第二种观点!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7-5 10:14:00
赞同第二种,由于社保条款是强制性规定,且员工享受的社保待遇远远高于其所缴纳的额度,因此,即便在工资中给予了一定额度的代替金额,仍然不能取代社保的缴纳。
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7-5 11:02:53
呵呵 安同学此前有个关于工伤问题的讨论,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
这个要是去法院的话,更多的是法官的观点在左右。
幽然
发表于 2010-7-5 11:19:33
应该是第二种吧,特别是这种建筑业的工种,这保险更主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