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未满员工离职单位能否索取违约金
请问,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员工仅服务了三年,要求离职,单位有没有权利不允许离职或者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肯定不行,好好学习劳动法规 签五年合同,到现在履行了三年,以此推算,该员工与贵公司签合同的时间是2007年,那时《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出台,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一般办案原则,如果当初签的合同有违约金的约定、之后没有重签合同的话,若员工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按当初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
但这个问题有也曾跟一些在异地HR朋友沟通过,有些城市在这情况下员工竟然也不用支付违约金。所以建议LZ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我在大连,大连市的规定是需要支付的。 不能,除非你对员工进行了大量培训,花费了金钱。签订了协议~
建议你去看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最好还是像2镂说的去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因为有些地方还有地方法规约束。 回复 3# 凌霖 的帖子
疑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看其条款的意思,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也应该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而非楼上所说按照以前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哦。可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楼上说的似乎也有道理,迷惑中,期待解决。 不用支付,北京是这样的。不过为慎重起见,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除了现有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外,你原来虽然签了五年的合同,但是是否约定过提前解除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以前有这么概念,劳动合同法以后,只有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
你要与时俱进。{:3_52:} 国家有法律 地方有法规。。好麻烦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