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愣 发表于 2010-7-9 08:44:16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各位家人,我想问下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对公司有什么利弊,对员工有什么利?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7-9 09:42:42

对公司、对个人,都没有什么谁利誰弊可言。
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唯一区别,就是合同没有到期、终止的日期。
一定要说利弊的话,就一点:公司少了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途径。

二愣 发表于 2010-7-9 09:53:36

{:3_48:}那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在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操作上会有什么不同?是补偿金上有区别吗?

土豆一号 发表于 2010-7-9 10:02:33

实际上是没什么,但有些员工对劳动法可能不会太了解,反而误认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是铁饭碗,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样可能会给管理带来麻烦

孤独飞云山 发表于 2010-7-9 10:18:03

向大家学习,静听高论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7-9 10:29:10

除了不能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外,别的操作都是相同的.
1  由单位提出协商解除,补偿金也是 满一年补一个月;
2  劳动者自己自动离职,无主张或主张无合法理由,可不补偿!
3  因严重违背用人单位规章制解除的 ,可不补偿!!

本来想上传个资料"规避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没有成功!总之,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 本帖最后由 采荷晚归 于 2010-7-9 10:42 编辑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7-9 11:32:33

回复 3# 二愣 的帖子


    解除劳动合同时无区别,跟操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不需要经济补偿金。
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36-46条)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样的补偿金(1年1个月,不满半年半个月,慢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两倍于补偿金的赔偿金,不需另再支付补偿金。

PS:突然想到一个,无固定期限对员工唯一一个好处:《劳动合同法》41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裁剪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本帖最后由 四眼仔David 于 2010-7-13 15:32 编辑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7-9 12:36:19

回复 7#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探讨以下:补偿应该照常支付的!无固定期限最大好处是,单位不可以合同到期为理由终止合同! 本帖最后由 采荷晚归 于 2010-7-9 12:39 编辑

二愣 发表于 2010-7-9 13:24:03

{:3_52:}谢谢大家!{:3_59:}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7-9 14:27:25

回复 8# 采荷晚归 的帖子


    不知道您说的补偿应照常支付,是指哪种情况下呢?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企业违法,给予经济赔偿金后呢?
    如果是指员工主动辞职。是的,如果企业违法在先,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经济补偿金。只不过,这种情况100%跟劳动争议挂上钩。我所说的,是在正常情况下,我疏忽了。。。。。
    但如果是指企业违法解除的情况的话,企业给予员工经济赔偿金了,就不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员工提出,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判决出现的。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包含经济赔偿金。给了经济赔偿金就不需要另行再给经济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不会傻乎乎一开始就直接给经济赔偿金的.....
    呵呵,探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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