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WANG 发表于 2010-7-19 20:10:54

回复 8# maibizhou 的帖子


    不对的总是要改过来的,我们单位原来就是纸上写着一式两份 实际就是公司里一份的。但是经过人事部的一致提说,已经开始在改了,新员工全部已经一式两份,老员工也将做同一的再备份。

    很多情况下是单位老板不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的可能还是为了节省那点办公成本。其实还是十分可笑的。

    毕竟不给,不代表劳动合同内容乙方不知啊。。

     作为专业的HR还是应当尝试去沟通,去改变,去普及。这是我们领导一再跟我们强调的,虽然觉得道路还挺远的,但是有时候看到一点点改变,也蛮有成就感的。{:3_48:}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7-20 09:26:52

为什么签订合同时不写六个月!可以提前转正嘛!

sky377 发表于 2010-7-20 10:23:54

1.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期间表现优秀可以提前转正;
2.不要延长试用期,加强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一个人三个月的表现基本能够确定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3.加强招聘工作,录用前对岗位相关的各项素质进行测评,对待人才要严进严出,避免加大后续工作的难度。

东篱先生 发表于 2010-7-20 11:12:41

既要用人,还不想付工钱。

wanggaibian 发表于 2010-7-20 11:28:02

LS试用不合格要有依据才行,劝退吧,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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