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人资专员离职交接问题
人资行政专员要离职,会涉及到比较多的东西,比如合同。档案,社保公积金等,一点点东西没交接到都有可能出大问题。这个将要离职的人资行政专员还不是特别原因好好的交接,在交接过程中出现诸多不配合。
请教大家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保险的做法是什么?怎样可以顺利的完成交接。
我现在是每样东西都是细细的对照过来,任何一样东西都核对清楚并且签字,但是还会有怕遗漏。
高人给点高见啊!
本帖最后由 男孓 于 2010-7-14 20:06 编辑
1.有无公司借款事项未结清;
2.有关电脑等工作设备以及公司书籍等是否归还;
3.有关工作文件、工作资料;
4.有关工作证件、钥匙等;
诸如此类。
最好列个清单,由专人负责,每交接完一项双方签字确认。 呵呵 最近都看到2次关于这方面的问询了
个人觉得这些都是人事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应该是以制度规范下来的东西,正常的都是应该常规处理的,特殊的才需要特殊对待的问题。
不管是谁离职,走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完备(包含工作交接清单、规定的一些物资、财务、人事关系的停止)--工资结算、一些证明的开具都是必须的。
至于具体别人交接到何种程度,你的接受程度,这些的确因人而异的。 高手!!!!请意见 了解下,为什么不好好交接!?
这个其实应该是离职的人自己会更想办妥才对啊~社保公积金该停就停,如果是手续都没办就走了,那属于旷工,发离职通知
这些物品之类的都是小事,搂主说的是工作交接吧,其实比较难的是工作交接,这个最好平时就有所准备,类似AB角还是要做的 将事情都流程化 关键要流程化........ 把工资发放放在工作交接的最后一项。{:3_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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