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与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谈离职问题的核心主题
前段时间本人有一帖,你被辞退了,该由谁说。根据许多贴友的意见,我也觉得人力资源+用人部门一起谈话比较好或者人力资源结合用人报告与员工单独谈话的方式。现在本人又碰到新问题了。因业务量不足,我们仓库又有几个阿姨要被K了。其实她们也知道人多了。但该怎样来制定一个合适的理由去裁人呢?
1、我要求用人部门书写一份辞退理由报告,列举理由和名单。用人部门主管说,这些名单不要说是我给你的哦?我反问,那就是我提出来的罗?我借此机会说,辞退人员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
2、借上次离职经验,老板说K人的事情她不知道,全部是我在管的。
我在想,本来我可以和员工谈:这是我们公司领导讨论的结果。但结合前两因素,如果我遵从,那不就是我要K人吗?我这次死也不当替死鬼,一必须和用人部门主管挂钩,二必须提到老板也参与讨论也同意的。否则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
但还是要征求下大家的意见?忘大家帮忙支招!
应业务部门要求做一个裁员方案要老板签字部门经理签字并报备劳动局!
业务不足裁员嘛,很正常的事情! 补充: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有没有“一不提用人部门提出,二不提老板,三不提自己”的方案呀?用人部门怕员工找她麻烦,不愿挑重任,老板怕哪些人都是老板她妈介绍进来的,不想直接面对,我呢?呵呵也在怕呀?上次就是一个经历,这次好歹也得保护好自己。是不是一定要阐明:“用人部门提出,公司领导一致同意”的结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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