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与试用期抵消问题
各位坛友,现在我们公司碰到一种情况是实习生实习期抵消试用期的问题,比如四月一日至七月一日为实习期,但是其抵消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么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期限是从七月一日开始,还是四月一日开始!因为试用期是一定要包含在合同期内,所以现在很矛盾。 劳动合同从七月一日开始,无试用期。实习是在校大学生,由于未毕业,所以不能跟公司签定合同,而且学生只有很短的时间去公司实践,所以称之为实习。实习一般是没有工资的。相当于见习,学东西。官方的实习是最后一学期的毕业实习。
而试用是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务而产生的相应的义务。试用是相对于转正而言的。试用1-3个月后转正,就是正式员工,这个时候公司应试与员工签合同。当然现在很多私人公司是不与员工签合同的。比如我们公司就没签,试用一个月后直接转正。正式工与试用工的差别仅在于工资差别。试用也是很正式的上班。但实习生的话,做些见习工作,人家不会把实习生当员工看待的。
然而,如果他要抵消,那合同就需要从四月一号签。 1.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不是法定条款,所以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如果试用期和实习期抵消,说白了就是对员工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了,但劳动合同仍然应当从7月1日开始签。就像2楼说的,不用另行约定试用期。 应该从七月一号开始,没有试用期吧> 顶一下
我们公司也有这样的。
我们的做法是:既然拟录用他,说明在实习期他的能力和素质基本胜任,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包括实习的三个月),即是9月份办理转正手续。合同期限应该是从7月1日开始算。 1,从法律角度讲,实习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所以可以从签合同日期起按照签订年限开始规定试用期,所以如题,从法律角度讲可以从7月1起开始算试用期
2,从公司角度出发,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考虑跳过试用期直接签合同,毕竟人才难得,既然通过实习,最终决定录用该员工,不妨人性化处理。我们公司就是这样处理的。 {:3_46:}谢谢各位坛友的倾力相助,我会参考大家的意见跟公司协调的,谢谢! 回复 3# 、晞児 的帖子
实习和见习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请注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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