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转弯的猪 发表于 2010-7-21 12:29:24

借“打错门”说去

借“打错门”说去    最近一则新闻让我陡生兴趣。    新闻如下:湖北省委机关南大门6名武汉公安便衣围殴一名体弱老妇长达16分钟之久,事后发现其妇为湖北省某副厅级高管之妻,而后警察登门道谢,口称打错人了。    又是一出好戏,“打错门”开始上演。好戏总会引来眼球,为什么被打我不关心。只是让我觉得好奇的是为何是政府官员之妻就为打错了。试着假想一下:如果是位受到奇屈大辱的妇女去信访申冤,那岂不是遭痛打为理所应当,这只会爽了那些所谓“执法为民”的“侩子手”,难道申冤妇女只会是个手下猎物,替罪羔羊不成?    好戏总是一出接一出。前不久,东莞警方牵卖淫女游街示众,好不威风。拥有公权力的政治家们总是让人羡慕,一根绳,一双手就能为大众演一部好戏。这样的戏总能为一些人、一些机构创造兴奋点,大势渲染,爽了笔杆获得眼球。    我为这样的戏感到悲哀。道德家说人不分贵贱,可在戏中硬让公权力活生生的给分了等级,等级模糊就罢,问题是这划分让人心痛。公权力应该是一把精确无误的标尺,可总有些人要带个假眼睛去区分,明明视力很好,一带就出错。    权权总是会相互尊重。高管之妻注定高人一筹,也只怨这些警察倒霉,看走了眼,打错了人。卖淫女势必低人一等,硬被拉着出去在全国人民面前遛遛。卖淫女的确存在伤风败俗问题,但不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去对待他们,公权力的应用也应该尊重人权,不失道德水准。为什么这些掌管生杀大权的人不把自己在黑暗中进行的暗箱操作拿出来让我们阳光阳光。    作为公权力的代表,打人是要理由的,更重要的是即使自己错了,不管对方是什么阶级,都应该认错,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权力道德。说的正式一点,权力是全国人民赋予的,你们是权力的形象代言人,所以要注意你们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好多双眼睛盯着你们呢。同时,拿权力这把尚方宝剑时,请扪心自问一下,是否真正拿的起。倘若拿起,请记得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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