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某员工与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转正后工资1500元。但是员工工作两个月后,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要求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员工也在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上签字了。但是事后员工认为公司这种行为不合法要求补偿第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差额400元,并视为通过试用期。员工能像他所想的得到赔偿吗?第四个月。公司同意员工转正,但是工资并不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1500元,而是1200元。这合法吗?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做出赔偿吗?
补充:此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还是学生,即签订的其实是劳务合同,所以只能与公司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适合吗,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本帖最后由 枫中微露 于 2010-8-28 16:13 编辑
不可行,合同期限不能变更。 不合法。 不能延长试用期。与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复 2楼 AMUWANG 的帖子
就是啊!费解! 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按照合同法上面应辞退员工、转正之后必须按照合同薪资为准。 回复 16楼 枫中微露 的帖子
不是“终止”是“中止”。因为试用期的长短是固定的就是两个月,当我“中止”后,试用期暂停,那么实际上我的试用期总长度是没有改变的。 回复 15楼 lixiaoxv 的帖子
我觉得不可行,你是想终止后再重签一次还是续签。无论哪种情况,你都是和同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之前试用期已经约定了,就不可以再次约定。 回复 13楼 枫中微露 的帖子
对,相应延长后,要签一个劳动合同变更书。
我还在一个地方见过,签中止协议书,因为在法规上并未对“中止”做出任何限制,所以想问问,此举是否可行?
试用期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随便你合同签几次,只要年限不变试用期是不能变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帖最后由 微凉。 于 2010-8-17 00:41 编辑
回复 12楼 lixiaoxv 的帖子
那这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或者劳动合同重签。劳动合同的变更内容是有限制的,期限是不在变更范围之内,所以不可以通过变更合同期限,改变试用期。 本帖最后由 枫中微露 于 2010-8-17 20:5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