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新的工资问题
现在有员工私下我我沟通,问题如下:每月20.83天,166.6小时为基准公司给的计算工资方法是基本工资500+完成166.6工时定额170%,按照这样完成时没扣保险前是2700,包括500的奖金(此是公司给出的示例)
也就是说员工要工作282个小时之后,拼了命拿到这些钱,如果按正常有加班,1.5和2倍加班费,该员工能拿多少钱?
请大家踊跃发言,不吝赐教
抢个沙发,看了两遍,没有看明白,不好意思,能不能说的详细点, 嗯,可能是我没表达明白,不要紧,我解释一下
公司最近调整工资计算方案,由原来的计时工资,调整为计件工资
每月基本工资500元,没有加班费,没有特勤费
也就是说他这个月工作282个小时后公司给他发(500基本+1700定额+500奖金)=2700元
如果按正常有加班,1.5和2倍加班费,该员工能拿多少钱?
你的意思是,2700是按计件计算的工资,如果按原来的计时工资,能拿多少钱?
每月282个小时,按20 .83计算,等于每天工作13.5个小时以上,加班时间,每月达到115个小时,好象不合劳动法吧,富士康加班也不过90个小时/月(看新闻,现在降到80个小时/月)了。
而且,你说的1.5倍、2倍,到底是如何组合的呢?
如果加班时间都是在双休日,那是2倍,可是,每月8天周六日,115/8=14.375小时/天,怎么可能。
本帖最后由 tt天蓝 于 2010-8-4 00:07 编辑
从头看到尾,没有看懂意思,继续观望中。 也没看明白。。。 楼主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我们才能够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
1)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
2)是否为综合工时制,如果不是,加班时间里有多少是平日加班?多少是周末加班?多少是法定假日加班?
3)计件工资也必须要有一个标准工资率,否则计件单价怎么来?通常计件单价都是用标准工资率乘以单位产品所需要加工的标准工时 不知道理解的是否正确:
现在完成工时283才能拿到2700元,但法定工时每月为167,等于是加班加了116工时
如果按500基本工资算的话,1.5倍的加班工资为4.3元/小时,2倍的加班工资为5.7元/小时,把116工时加班按平时和周末分开就可以算出加班工资,再加上500基本工资+奖金,就是每个月的收入了。 关键点!计时改计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实话说就是剥削劳动力!
我来算算!
282小时的上班时间,假定上班时间174小时间!282-174=108小时的加班!
其中平时加班64小时,双休加班44小时。加班费基数为960元(昆山最低工资标准)
960/21.75/8*1.5*64=529.7
960/21.75/8*2*44=485.5
加班费为529.7+485.5=1015.2元
按昆山标准基本工资+加班费=960+1015.2=1975.2元!
像贵公司加上500元奖金为2475.2元。
看不懂啊!有点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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