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虾 发表于 2010-8-5 14:30:00
我们经常也会遇到旷工的员工,一般情况下,在旷工第三天的时候就会EMS一个通知单到员工家里,告诉员工“已经旷工三天,请速回公司报到,否则将按照公司什么条例第几条第几条处理”;等到第十五天的时候,再EMS一个工会及部门负责人签过字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单到员工家里,告知员工违反了什么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最后是公司范围内发文宣布和谁解除劳动合同。果果1234 发表于 2010-8-5 14:41:59
学习了,开除除名不适合公司用米修 发表于 2010-8-5 16:11:48
受教了,谢谢小竹斑竹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8-5 16:27:11
呵呵~~~找你的漏洞还不容易。row 发表于 2010-8-5 16:35:57
{:4_107:}法治社会就这样,严格程序、内容,有时候不会考虑所谓的“人之常情”,貌似跟古人的“法不外乎人情"矛盾哦!{:4_113:}芙子 发表于 2010-8-5 16:49:50
是的,法制社会应该合法处理员工关系。fuzingzing 发表于 2011-5-3 10:47:09
谢谢分享!案例不错!luyifei26 发表于 2011-5-3 16:02:44
呵呵,中国文学博大精深啊,措词很重要啊,学习了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2-10-16 16:23:45
受教了,谢谢果果1234 发表于 2012-10-16 16:32:52
11楼的比较规范,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