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888 发表于 2010-8-8 08:16:33

工作职责分歧

    一个机床操作工把大量的液体洒在他机床周围的地板上,车间主任叫操作工把洒在地板上的液体打扫干净,操作工拒绝执行,理由是任职说明书里并没有包括清扫的条文。车间主任顾不上去查任职说明书上的原文,就找来一名服务工来做清扫工作。但服务工同样拒绝,他的理由是任职说明书里同样也没有包括这一类工作,这个工作应由勤杂工来完成,因为勤杂工的职责之一是作好清扫工作。车间主任威胁服务工说要解雇他,因为这种服务工是分配到车间来做杂务的临时工。服务工勉强同意,但是干完以后就立即向公司投诉。    有关领导看了投诉以后,审阅了这三类人员的任职说明书:机床操作工、服务工和勤杂工。机床操作工的任职说明书规定:操作工有责任保持机床的清洁,使之处于可操作的状态,但并未提及清扫地板;服务工的任职说明书规定:服务工有责任以各种方式协助操作工,如领取原料和工具,随叫随到,即时服务,但也没有包括清扫工作;勤杂工的任职说明书里确实包括了各种形式的清扫工作,但他的工作时间是从正常工人下班以后开始。

讨论:
    作为公司的HR,领导把问题交给你,请问你会如何处理?并做哪些方面的改进。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10-8-8 09:22:41

5S应该写在操作工的岗位职责里。
另外车间主任的管理方法也有问题。即便清理现场没有写在操作工的岗位职责里,那么因为问题是操作工本人造成的,操作工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小小方方 发表于 2010-8-8 12:07:29

{:4_99:}都是打工的,何必呢。。。。。。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8-8 17:39:20

    在刚学专业课的时候,这个案例是作为工作分析的内容出现的。因为三个人的工作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打扫地板上的机油。
    实际上,这是工作说明书制定的问题,就是无法穷尽或者非常清晰地列明某个岗位的所有职责,因此,在工作职责中一般会写明主要职责,也会在最后一条列上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这也是工作说明书需要更新和修订的一条重要原因。

huangbo1984 发表于 2010-8-8 20:06:16

呵呵,所有的职务说明书里头,最后一条,全部都是,主管上级交代的其它任务,这样就OK了,未必一定要把所有的都写进去,那还了得啊

smilecup 发表于 2010-8-16 21: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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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例曾经听说过!HR中的职位分析和职位说明书在理论上可以说很好定义,但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往往会推卸自己的责任,这时就需要很好的定义工作内容。其实这让我想到日本和欧美企业产品说明书非常“详细”,以至于让我们认为他们太过于较真了,这时因为在国外法律对于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的损失的惩罚是非常重的,所以才出现了上述想象。个人认为:对于做好职位说明书使得责权一致是非常必要的!

山风888 发表于 2010-8-17 08:12:18

回复 6楼 smilecup 的帖子


    smile说的很对,理想状态下,我们希望所有的员工都是负责的,这时对工作内容的定义是相对容易的,因为,依靠员工的责任心一些疏漏处也能得到较好的执行。但是,在有些时候,我们会失望。
    现阶段对于国内大分数企业来说,个人认为工作说明书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太模糊,而且很多时候,流于形式。至于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其实还是在于说明书制订本身的问题。
    做你所写,写你所做。很赞成肯德基的这个做法,工作说明书不是HR写的,应该是员工自已写,HR与主管根据工作实际与员工所写发现问题,进而去修正与完善。

依无所愿 发表于 2010-8-17 09:47:06

管理学上不是有X理论和Y理论吗?这还是和管理学有关联的,虽说职位说明书是要越详细越好。

smilecup 发表于 2010-8-19 16:28:11

回复 7楼 山风888 的帖子


    I agree with your remarks !{:4_104:}

文刚2009 发表于 2010-8-19 18:03:13

作为职工最郁闷的就是岗位职责中领导交办的工作这条,  有了这条基本其他的都不需要了,。{:4_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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