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3 12:11:13
一起去劳动局上访!要求补偿金!
悲情叟
发表于 2010-8-13 12:34:49
回复 7楼 clerdpiero 的帖子
那就等吧,公司不可能不要这块业务,要就必须有人做,所以全走的可能性不大,这只是他们借机让一些有想法的人迎难而退,留下的应该就没有问题了,毕竟新人来了还需要老人带一下;最差你们最后都不能留下,等到最后的总有补偿。
chnfine
发表于 2010-8-13 12:35:37
气旋牛
发表于 2010-8-13 16:09:46
我觉得你们公司只是想逼下你们,既然大家都知道肯定完不成的,难道大家都走啊?目标有时候是要跳一下才能达到,虽然你们不能完成指标,但总有人能接近指标的吧,如果有大部分人都接近了,那公司业绩也就上去了,老板没准还觉得有戏,根本不会逼走大家,但是那些不进则退的人即便被淘汰也是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觉得公司真的是没前途的,那就自己开始工作找起来吧。{:4_111:}
clerdpiero
发表于 2010-8-13 17:22:20
关键是08年签订合同,到10年底,到时候公司就是解除合同了,公司业务你们不知道,三个领导就是想着我们都走了,以后做的业绩就够他们发工资了,从来没有想过还招人,就是单纯的想我们尽快主动走, 年底合同也到期了,到时候不走也不行了,不是正中他们下怀么,这个怎么解决呢,心里实在不平衡!!!
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8-13 17:29:55
回复 15楼 clerdpiero 的帖子
不管是合同到期,还是以你不能胜任为由辞退你,你都有补偿金的,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补偿的。
既然是这样的,做好准备就是了,业绩照做,但是要注意不要乱签名,也保护好证据,这个事情公司比你更急,怕什么了
clerdpiero
发表于 2010-8-15 14:31:56
回复 clerdpiero 的帖子
不管是合同到期,还是以你不能胜任为由辞退你,你都有补偿金的,按照一年一 ...
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8-13 17:2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到年底不续签合同也有赔偿么?如果他们不同意,应该找哪些部门呢? 公司所订的这些规定,也不跟员工商量,一张纸就这么定了,我们也没有签字,公司也没有盖章,这应该没有用吧!
hogan_bj
发表于 2010-8-15 17:04:46
呆著還有什麽意思呢?補償金一定要拿的,不給就告丫的~~這樣的企業沒前途
jiong570
发表于 2010-8-15 17:53:44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如果该公司的确是面临以上问题,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裁减人员,但是,随意变更考核要求,恶意裁员以逃避赔付赔偿金则是不合理,
建议申请仲裁啊,到了这个地步,也没必要继续留啦,这么没良心的用人单位
另外,对于以上法律没详细说明的情况,会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分析,而以上明眼人都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低下伎俩,所以,劳动者是占有优势的,哈哈,以上纯粹个人意见~
我是大胡子
发表于 2010-8-17 13:25:31
党说过,要做好我们农民工的就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