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考核奖金该不该给?
H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绩效考核,高管考核制度中规定,高管实行季度考核,公司每月配比绩效奖金4000元,季度考核奖金为12000元。实际所得绩效奖金为考核分数/100*季度考核奖金,季度考核后发放。 张三2008年7月1日入职,任总经理助理,每季度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008年年末,经过高管会议的讨论,决定自2009年起高管绩效考核方案改为年度考核,公司每年按照岗位级别为每个高管配比相应的年度考核奖金,张三该岗位配比的年度考核奖金为5万元。 2009年4月,H公司以不胜任岗位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张三的劳动合同。张三主张虽然公司为年度考核,但工作都是每个月在做,公司配比的年度考核奖金理应分配至每个月发放给她。公司认为,高管绩效考核制度中已经说明,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高管,不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因此张三不应得到考核奖金。 各位HR认为,年末考核奖金该不该发给张三? 以不胜任岗位为由单方面解除??????此为非法解除!
应该恢复岗位,或给赔偿金!另奖金我也认为应该发给员工! 不胜任岗位具体理由是什么呢 如没有给出详细的制度说明与考核 那应该属于毁约了吧{:4_99:} 不该给。
年度考核奖金,不是季度考核,也不是月度考核。考核计算周期是年,不是季,也不是月。
是对整个年度工作的综合评定。前提都没成立,又怎么可能有。 年度考核还有年终奖目前都没有明确约定,主要看单位的自行规定 不该发{:4_102:} 我认为应该给他在职这几个月的奖金。只是个人感觉而已! 仲裁裁给的几率不大,法院判给的几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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