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份劳动合同到底违反了多少条劳动法?
劳动聘用合同 甲方:上海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海某有限公司聘用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上海某有限公司____,从事图书、杂志、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的发行、统计工作。聘用期___,自___ 至___。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的基本薪资___,甲方每月为乙方付“三金”__,甲方同意乙方每月用于交通、电话、招待等业务费用报销额度为___。合计:___元。现乙方要求自行将“三金”款解入银行,甲方希望乙方照此执行。如乙方未将甲方所付的“三金”款解入有关银行,此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服从企业领导的各项人事安排。如乙方在聘用期间严重失职或多次违纪,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时,甲方应根据加班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休。乙方如因事或因病请假,则要扣除相应的基本底薪,按30天计算单日。 五: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有权自由地自主地决定离去或续约,如需续约,期限和待遇由双方另行协定。 六:乙方聘用期满后离开本企业,二年内不得将企业客户资料和商业机密提供给他人,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将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因乙方严重患病(需出具院方证明)或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造成企业倒闭或破产,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甲乙双方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在双方认同的条件下,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做好各项交接手续。 九:以上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作用,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其中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甲乙双方商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底薪不变,合同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三个月。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上海某有限公司 乙方:如题,请大家讨论。
本帖最后由 风雨竹 于 2010-8-19 09:02 编辑
占沙发
等会看。具体是违反哪条劳动法本人未对照。
个人认为:
1)三金解款到银行
社保属于国家强制缴费项目,企业这么做不合法,即使签订该合同也存在法律风险,甚至可能导致该合同无效。
2)严重违纪或多次违纪即解除合同
需要有公司制度做相应支持,哪些情况属于违重违反公司制度,否则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3)加班补休
国家规定周末加班需要在六个月内安排补休,不能安排可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应计加班费。
4)事病假按30天计算。。。
事病假扣款应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而且病假应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按比例扣除。
5)员工患病或企业破产时合同自行终止
员工患病国家规定根据该员工工作年限和该单位工作年限有医疗期,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合同,企业破产时应履行相关手续,并对员工予以补偿。
6)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一年以内的,试用不得超过一个月。
本帖最后由 yolanda_lu 于 2010-8-19 09:22 编辑
我怎么看着哪都不顺眼啊。 这合同看着好乱好费劲,霸王条款哦,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员工的义务,倒是没看见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员工的权利。
四、六、七、十这几个条款很有才 1. 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用人单位应购买社保、保险等。
3. 事假,按标准工作时限来算。在假期内,各项工资及补贴照常发放。
4. 病假:(1)非公伤或员工患病,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及补贴按病假时间的长短来算。一年有5天年休假,可以以年假代替病假(工资照常发放)。(2)因公负伤的,因享受原级别待遇。
5. 加班应按法律规定给予加班费。法律规定一个月加班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LZ 写的第二条让人很难理解。
个人看法 从正规合同的几个方面来看:
1、甲方乙方的主体应详细说明,比如公司住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劳动合同期限与类型:第一条和第十条不符合要求,约定用工期,根据用工期约定的试用期。一年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3、工作内容、地点、工作环境及劳动保护:第一条简单说明了职务名称和工作内容,对工作环境劳动保护没作出任何说明,是否有职业病、是否接触化学物质等都没任何说明;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没有详细说明约定,如每周多少小时,加班不超过多少小时,休假的安排;
5、工资及报酬:没有约定工资类型和构成,试用期工资待遇以及工资发放周期、具体发放日期没有约定;同时关于依30日计算单日工资方法不合法;
6、保险和福利:第二条关于三金的要求不合法,不属于工资范围。不能包含在工资里面由员工自己缴纳已规避企业缴纳的义务。
7、竞业限制:第六条有做出竞业要求的限制,但却没有对竞业限制下企业应付的义务做出约定,如支付2年竞业限制补偿金额;
8、劳动合同中止、解除、续签:第五条关于续约没有提出详细说明,比如提前多少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等;解除与中止劳动合同条件不全面和具体。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都有说明,但很多内容存在争议;比如试用期辞职没有约定,没有强调“书面”辞职申请,没有界定重大违纪情况的具体表现等等;
9、合同生效日期和条件没有约定,合同持有情况没有说明等
总之这份合同太多的不合法不合理之处了,没有对劳动争议的说明,没有对劳动终止手续,社保、档案等办理的说明,没有社保的参保说明等等。 “二:现乙方要求自行将“三金”款解入银行,甲方希望乙方照此执行。如乙方未将甲方所付的“三金”款解入有关银行,此责任与甲方无关。”这是违反劳动法的,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强制行为,你这条是无效的;
“四: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时,甲方应根据加班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休。乙方如因事或因病请假,则要扣除相应的基本底薪,按30天计算单日。”如果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无法调休的,另外请假扣款应该按21.75天算吧
“五: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有权自由地自主地决定离去或续约,如需续约,期限和待遇由双方另行协定。”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要给钱吧
“七:因乙方严重患病(需出具院方证明)或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造成企业倒闭或破产,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国家有法定的医疗期限啊
八:甲乙双方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在双方认同的条件下,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做好各项交接手续。对于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十:甲乙双方商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底薪不变,合同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三个月。
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
一、甲方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未写明
二、乙方的具体部门岗位未写明
三、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合同法规定
四、工作时间与休假时间未明确说明
五、三金不得存入个人户头,需按法定程序缴纳
六、解除合同,甲方若解除不受乙方约束,只能按法定程序提前一个月报告
七、该岗位不构成保密工作,就算需要保密也需安排专项技术培训及经济补偿事宜,或再拟竞业限制合同,所以竞业限制条款不成立
八、合同本身从头到尾缺乏公正、公平、自愿等原则,属甲方单方的霸王条款
九、扣款事项无需列入合同,可按公司政策执行
十、加班补偿不符合国家标准,调休没错,但经济补偿方面不能按企业自行规定
十一、合同需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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