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0712 发表于 2010-8-21 08:54:36

遇到这样的离职该如何处理

各位同仁:
我公司生产部一名员工,先是以家里有事为由请假,后用手机给部门经理打电话,要求离职;部门经理随即通知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要求招聘新员工。
事隔两个星期后,部门经理突然与总经理说(非正式场合)该离职员工手里还拿着公司的钱(一些备用金),此消息通过总经理反映到人事部门。
现在,该员工一直没有来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明确表示不愿意到生产部去交接(生产部与公司办公地不在一起),几次说来公司也不来,目前,人事部门不知如何处理这件事,请各位同仁发表你们的看法,公司人事部如何处理为好。

yolanda_lu 发表于 2010-8-21 09:12:01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电话通知其到公司办公地办理离职手续,请生产部负责人员或相关可替交接人员到公司办公地进行交接。
2)交接过程发生前要求其填写书面的离职申请书,在此期间事假需补齐相关手续,如事先未填写假单的情况下。
3)如电话不接或出现不愿意来公司办公地进行交接时,通过EMS快递方式把要求其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发送到其居住地地址,保留好发送依据及回执单。

米籣 发表于 2010-8-21 09:35:34

还请有经验的前辈们多几种方案

乖巧猫猫 发表于 2010-8-21 09:38:19

1)了解其离职的真正原因,是不是家里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等等;
2)如果是单位核心人力资源,就要试着与其沟通、劝说,可以给员工提供一些问题的帮助思路等等,视情况而定;
3)员工平时在单位的表现是怎么样的,也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4)对于一些蛮横无理的员工,就要采取强制的措施了;
5)必要时,“法律武器”

dan0712 发表于 2010-8-21 12:03:21

离职申请已通过传真的方式给到了公司,离职原因很多,一方面认为在公司目前的岗位工作没什么前途,另一方面是对生产部经理有意见,认为缺少内部公平,所以该员工不愿意去生产部交接.
人事部门希望公司有明确的态度,比如,如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交接的话,将以携款报案,但公司并没有明确的态度,特别是部门经理,认为此员工手里虽拿有公司的钱,但公司还有没发的工资及奖金,差不了多少,这与人事部门认为性质不同的观点是相悖的.另外,该员工是外地员工,目前住在什么地方,在哪里工作,人事部都不知道.
目前,公司人事部考虑是否以短信的方式联系对方.

yolanda_lu 发表于 2010-8-21 12:21:57

携款报案,不知道该员工身上有多少备用金,是否有已请款未报销的行为?如果金额不大,报案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为是外地员工,住址不清楚,人事部仅说不知道个人觉得有些牵强,平时了解关心员工到位应该知道,如果现在发生情况,或是员工地址变动的话可以通过车间员工了解,肯定是有和他相处比较好的同事的。
备用金和奖金工资是性质不同,这点同意楼主意见。
在这个时候,人事部应充当润滑剂,不要把矛盾加剧或者让员工觉得你站在了生产经理一边。

一个苕宝 发表于 2010-8-21 12:51:14

|、员工离职有没有流程?
2、部门经理有没有权限批准离职?
3、人事部的职责是什么?
4、有无关于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5、总经理(他代表公司)的对此事的态度又是怎么样了?

一个字,乱

dan0712 发表于 2010-8-21 14:18:36

感谢各位同仁的关注,我也是觉得不能把茅盾加剧,此员工以前是住在公司生产部的,走的时候,公司并不知道,员工离职是有具体的流程的,部门经理是没有权限批准离职的,但总经理对于部门经理本着谦让的态度,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只是让人事部来收这个烂摊子吧了.
备用金根本不能让员工带在身上的,做为人事部,如果追究责任,岂不等于是在追究生产部经理的责任,连总经理都不追究,人事部又能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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