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dy520 发表于 2010-8-24 11:43:31

处理不正确呢,应该按产假来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关于女职工生产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流产者,给予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zixi040111 发表于 2010-8-24 11:47:30

本人觉得首先要看她个人是不是符合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不适用的,“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楼主的做法也是对的;再者,关于报销生育保险的问题,没有准生证是不能报的

悲情叟 发表于 2010-8-24 11:48:23

已婚已孕,还要流产假?请问计划生育怎么算?所以个人认为,流产假的前提不准确或者不存在,以至于根本不存在流产假,只能按照病假对待。

悲情叟 发表于 2010-8-24 11:49:14

抱歉,刚才打算字了,是已婚已育。

zixi040111 发表于 2010-8-24 11:53:24

回复 13楼 悲情叟 的帖子


    终于看到和我一样观点的朋友了,我看到那么多人说可以请流产假,以为我自己想的有问题了~~

zixi040111 发表于 2010-8-24 12:01:05

回复 15楼 zixi040111 的帖子


    广东那边都生很多的,一般都是2—3个。关键就看他们的计划生育政策怎样了

yanpeihong 发表于 2010-8-24 14:50:04

对啊,要看清楚

littlepiggie 发表于 2010-8-24 21:09:36

{:4_78:}........................

littlepiggie 发表于 2010-8-24 21:10:34

{:4_78:}................

伊人独儛 发表于 2010-8-25 10:53:45

回复  zixi040111 的帖子


    那我就就觉得楼主的问题和这个是一个问题,就是是不是符合的、法律法规的问 ...
zixi040111 发表于 2010-8-24 11:41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当时也是被这个事情误导了,就是想到计划外生育是不享受产假的。
可是后来想了一下,未婚先孕是不合法的,没错,
但是已婚妇女已育的,又再次怀孕,如果生下来是违法的,可是如果做手术拿掉,就没有违法,应该享受福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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